各位商户:
根据学校工作部署,为落实《全省教育系统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全面加强学校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监管,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安全主体责任。按照“谁的场所谁管理,谁动火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承租人动火作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组织实施动火作业全过程管控,坚决杜绝违规动火作业。学校将加强对承租方动火作业安全工作监督管理,督促在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动火作业安全职责。
2.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内部审批制度。承租人进行装修、改造、线路管道和设备维修、安装拆除工程及其相关活动中,涉及动火作业的内部审批纳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照学校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承租人的动火作业要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动火作业前是否以公告形式告知场所内及周边安全风险、动火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内容须在审批表中明确,《西安石油大学商铺施工现场动火证申请书》见资产经营公司网站“资料下载”栏目。
3.严禁在使用、营业期间动火作业。人员密集场所的动火作业,原则上应在室外进行,并划定动火作业安全区域,非必要不在室内进行。严格执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T40248)等有关标准要求,不得在使用、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因特殊情况在营业、使用期间进行动火作业的,应提前对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系统辨识评估,逐项制定安全操作、现场监护、应急处置等管控措施,将管控责任逐一落实到岗位人员,并使用不燃材料将动火区域与使用、营业区域进行防火分隔。动火作业可能影响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的,应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未落实相关责任措施的,一律不得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前,必须通过公告、通知等方式,将动火作业的时间、区域和安全风险告知人员密集场所内及周边可能涉及的所有单位和人员,不得擅自动火作业。
4.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小型工程备案规定。人员密集场所限额以上工程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规划、施工许可、验收等手续。人员密集场所中涉及电焊、气焊、气割等动火作业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依法可不办理行政审批的各类小型建设工程,包括新改扩和拆除工程),应依法实行备案制度,小型工程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履行备案义务,主动公开备案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必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或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施工,严禁违规分包、转包。
5.严格审核动火作业人员资质。从事电焊、气焊、气割的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持焊接与热切割或建筑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从事特种设备相关焊接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具备相应动火作业安全技能。承租人应履行证书查验责任,雇佣持证人员进行作业。
6.严格动火作业现场管控。动火作业必须符合《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等相关标准的要求。作业期间应严格做到“六必须”:必须清理周边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质,动火作业区域与其他区域必须进行有效防火分隔;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保障消防用水;必须在现场设置警戒线或者安全标识;必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必须避免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的作业产生交叉;必须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全过程监护。作业结束后应当进行现场复查,确保无火灾危险后,方可离开。
安全责任无小事。特此通知,希共同遵守。
西安石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9日